“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该方案正报国务院批复。为了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今后工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落后产能界定标准。”
4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侯世国就贯彻落实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做出以上陈述。
会议由工信部办公厅副主任陶少华主持。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黄利斌出席会议。
加强配合共同推进
侯世国表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侯世国强调,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地方和国家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要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约束、政策激励和监督检查机制。当前,要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切实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
将从六方面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信部正计划实施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解读文件精神,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
二是分解落实2010年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前,工信部正在与各省市(区)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落后产能计划,工信部拟于近期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市(区)。
三是研究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建立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并分配任务制定相应措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工信部牵头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强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同时,工信部还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限制落后产能生产、支持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
五是拟召开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部分省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各地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
六是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通过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目前,工信部正在结合国务院节能检查考核,对2009年各省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一步,工信部还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同时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消费品工业司、原材料工业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上一条:低碳经济时代下仪表行业是否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