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近日,吉林省能源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个在国家能源局成立后的省级能源局。
4月26日,在国家能源局成立8个月后,全国个批准“三定”方案的省级能源工业管理机构———吉林省能源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共同为该局揭牌。
吉林省属能源短缺省份,能源自给率不到50%,常规能源总量只占全国的0.3%,人均电力装机总容量还不到1000瓦。电力等能源已成为制约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此,该省对能源工业的发展极为重视。为更好地与国家能源局衔接,统筹煤、电、油、气和今后能源重大项目规划及建设管理,今年年初,吉林省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省能源局列为新组建厅局,成为隶属省发改委的副厅级单位。
新组建的吉林省能源局编制48人,内设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科技装备处、电力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共8个处室。其职能为:划入原省煤炭工业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原省经济委员会的电力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增加配合省发改委开展核电相关工作职责。
归并各部门的职责后,吉林省能源局将统筹规划未来煤炭开采和水电、火电、风电、核电及新能源建设开发,拟定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协调能源发展中重大问题,推进全省能源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