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于2009年12月底联合发布。而后,很多企业误认为《目录》是《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配套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司长张相木在解读背景时对此做了更正。
《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去年12月底发布以来,国内相关企业非常关注,对首台(套)政策的优享表示期待。
为什么高技术船舶、高档数控机床、民用飞机等领域的具体内容在《目录》中被省略?为什么8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16项重大技术装备所涵盖的自动化仪器仪表专项不是“18个领域”之一?《目录》将多长时间更新一次?
带着读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记者专访了《目录》的主要编制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为进一步引导相关方面正确理解《目录》并有效贯彻实施,更大程度地发挥《目录》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中的指导性作用。装备司相关负责人对《目录》编制的背景、目的、实施细则等企业非常关注的方面做出了权威解读。
新增三大领域基础零部件率先发展
《目录》张相木表示,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这一要求,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分分工意见》,明确提出“由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落实自主研发重大装备国内依托工程和政府采购制度,制订鼓励加强创新的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以着力发展重大成套设备、高技术装备和高技术产业所需装备,提高装备制造业集成创新和国产化水平”。在此背景下,工信部等四部委组织行业内专家共同编制完成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可以说,《目录》与此前发布的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是相配合、相呼应的。
张相木强调,在政策起草及编制的过程中,各部委之间协调、配合得非常好。这为《规划》的出台及今后很好地贯彻落实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录》共列出18个领域、240项装备产品,列入目录的产品可享受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其目的是引导社会资源和企业在重点装备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及技术储备,提高创新能力,为满足国民经济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装备产品的需求起到鼓励和引导作用。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目录》提出的18个领域,涵盖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所列出的15类重点领域的产品,只有自动化仪器仪表未被单独列出。
对此,装备司副司长李东表示,作为重大技术装备的神经,自动化仪器仪表及精密测试仪器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和基础零部件一样,都是关系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在这一版《目录》中,18个领域中基本都涉及到自动化仪器仪表的内容,只是因为各专业领域存在较大差异,对其所需自动化仪器仪表的各项指标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本次《目录》将自动化仪器仪表归入各主机(石化、发电设备等)领域中,不再作为一项单独的领域。
除此之外,《目录》还新增加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的三类重点领域,即高档印刷机械、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机场专用设备和港口机械。
李东表示,新增高档印刷机械,主要是考虑随着人民文化需求的提高,高档印刷机械等文化办公装备近年来市场需求激增,连续几年进口增速位居前茅;新增机场专用设备和港口机械等领域,主要是与国家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相呼应。从目前看,这些新增重大技术装备大都是为了满足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发展需求,如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主要涉及到的产品包括:行李分检设备、控制系统、飞机用牵引、机场除冰雪设备、自动化码头等。《目录》重在解决这些领域重大技术装备“从无到有”的问题。
关于基础零部件领域的增设,更是体现了当前装备工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李东表示,目前,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工作的重心与以前有所不同,既要抓重大装备,又要抓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大型铸锻件等,要着眼长远、主辅并重,协同发展,解决制约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瓶颈问题。
配套政策稳步跟进重点领域受益有据可依
为保障现阶段亟需的重大装备研制,《目录》细化到了具体产品及产品要达到的技术指标。入选的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科技攻关的,另一类是需要大幅度提升质量的产品。而在18个领域中,有三个领域的具体内容被“略”掉了,即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民用飞机。
对此,张相木表示,这些被省略的内容都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此前,这些领域都已经有了各自的专项规划或已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这些专项或规划都有各自的实施细则及目录指南。因此,在《目录》中只是把这些领域的题目点到了,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为保障《目录》的顺利落实,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不可或缺。张相木强调,《目录》将为企业开发市场急需的新装备产品提供导向,为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基金组织运用各种经济、行政和法规手段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实际上,不包括之前已经在实施的政策措施,《目录》又新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凡列入本《目录》的产品,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套)政策。产品开发成功后,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目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李东表示,上面提到的几项政策的实施细则都在稳步推进中。其中,首台(套)鼓励政策已基本成熟,近日或将进入会签阶段;产品开发成功后,认定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有关部门也有专门的认定办法,可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国家的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计划本身都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产品或将受益;税收方面,财政部等6部门已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直接在税收优惠上支持重大装备的发展;在产业化融资支持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近期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装备制造领域,加大了金融支持力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而言,如何利用好这一系列国家优惠政策是关键所在。张相木建议:装备制造企业要在国家大力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下,抓住十大产业振兴的大好时机,努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和工艺,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强化质量和品牌意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而提高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应对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据介绍,《目录》是根据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提出的,因此暂定为2009年版,实施期为三年。今后,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和装备制造技术及水平的发展,还会做不定期的修订。装备司表示,“如果产品研发速度快的话,2010年底就可以着手开展新一轮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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